月亮上的Aimi 评论了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2020-07-16 22:32:28

再回复前辈:通过前辈的教导,我也做了一些反思。我觉得有几点问题或许需要解释一下。第一,关于不接受挂名。其实不怄气的讲,挂名对自己、对老师、对期刊、对论文、乃至对整个学术研究都是有一定的意义的。那些直接拒稿的刊物难度就不算歧视我吗?只不过在稍稍肯定了我的文章之后又婉转地表达我还太嫩,反差更明显罢了。具体到我的文章,您说的很对,对一篇文章的贡献不止于词句之间。但我只是本科生而非研究生,我的老师并非我的导师,总不能因为老师给我上了民诉法课程就把我对于人民调解的一点拙见署上他的名字吧。而且我也承认自己歧视这家刊物,我觉得道德绑架老师在这家期刊上“被发文”似有不妥。当然,心里有些膈应也是实话。第二,关于一稿多发。我个人也认为这位讲师并非故意为之,毕竟在着重强调学术建设的今天不会有人真的蠢到顶风作案。我当然知道因为期刊方面流程不规范导致作者“被一稿多发”的现象比比皆是。此次我也不光向作者单位反映了相关问题,还致电了两家刊物。《青海》说我们先发的,责任不在我们;《岭南》说是作者打了个时间差。但是问起录用前是否通知作者时,两家倒是同样的含糊其辞。但问题是,作者的想法是应该由我来调查的吗?我认为作为一个事外人,我只需要客观的描述事实,而事实就是一篇文章、两处发表。至于作者恶意还是无心,这显然应由作者单位来考量。假设这一次确实是因为两家期刊流程不规范导致的,这位讲师是无辜的,但是他工作的学校不听他申诉,执意严惩,难度责任在我而不在学校吗?第三,关于“洗稿”。我想您可能还不太了解情况。至少在我看来,刘教授的文章与这位博士生的文章并非理论与实证的关系,这么说吧,他其实是把刘教授几万字的论文缩成一篇几千字的“长篇摘要”(事实是否如此当然还要待作者单位作出评估)。这样的工作当然不能说是无意义的,比如安徽大学法学院师生团队运营的公众号“极简刑事法研究”下设“文献极简报告”板块就是专门从事这样的工作的,很多安大*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生在掌握原文的基础上,将已发表的文章进行精简提炼。这样的做法显然节省了学者的时间。但问题是,这能算是精简者的学术成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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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的德玛西亚 评论了 校园英语

2020-07-16 20:59:19

请问《校园英语》的官网是多少?这个网站是新闻出版署的网站。另外这个编辑部电话准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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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人的科比 评论了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0-07-16 20:47:41

请教大家几个问题:第一,编辑部只接受纸质稿件,那么我们需要投的地址是什么?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怎么写?只能寄挂号信还是一般快递也可以呢? 第二,并未找到官方网站,所以贵刊的论文格式和投稿要求这些在哪儿找寻呢??有朋友帮帮忙?跪求!!第三,最近暑假来了,还可以寄送稿件进行投稿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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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思想的老和尚 评论了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2020-07-16 20:33:57

请问最近有没有投稿的小伙伴咋,有没有回应呀?暑期审稿么?好急,投稿的可以加我1276404511qq联系下哇,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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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上的细胞 评论了 外国语言文学(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2020-07-16 19:46:33

各位前辈,会不会外审退修一次,提交修改稿后,会被拒稿的情况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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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的魅力 评论了 政法论丛

2020-07-16 19:23:40

先后投了四篇,全部没有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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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气的鱼 评论了 长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类)

2020-07-16 19:18:22

请问各位在此刊发过的前辈们!这个期刊有没有稿费?有的话是多少?今天收到编辑老师的邮件,说审稿费100元,版面费150元/1版,我的文章占四个版面,总共要700元。感觉太贵了,如果有稿费的话,还可以。请发过的前辈多多指教!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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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艺的小鸡 评论了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2020-07-16 19:15:18

回复前辈:前辈您好!听君一席话,受益颇丰。发文难,本科发文难上加难。我认为这是有客观因素的。我深知我们学力有限。倘若让我来作编辑恐怕也难有本科生文章得以发表。我自己都承认,当期刊在歧视作者的时候,作者又何尝不是在歧视期刊。只是一句感慨罢了。感慨之余,便是焦虑。梁慧星老师曾说过,法学研究就是写论文,不会写作就是不会科研。所以每每论文被拒,骂编辑“有眼无珠”只是幌子,无能狂怒倒是真的,质疑自己的水平也是真的。我从来不追求绝对的公平,也未敢无端指责学术圈“你侬我侬”。平日被拒到也罢了,但是一家学术期刊主动让我把一个对本文未置一语的老师尊名列于文上,这岂非误人子弟?当然,学生不才,言语之间倘若有失,还请见谅。 关于学术不端的举报,我需要澄清一点,我是在请教过老师得到确认后所为,并不代表我是毫无证据地“乱锤”。之所以说“随手”举报,是因为这个话题正好是我比较用心去研究的,知网上除了黑刊以外的几乎所有文章我都拜读了一遍,在这一过程中发现有一作者的两篇文章除了题目有两字之差以外全文几乎一模一样。您可以查证《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的《新型支付方式下侵财犯罪中盗*罪与诈骗罪的界域之分——基于司法裁判实务的分析》与《岭南学刊》2019年第1期的《新型支付方式下侵财犯罪中盗*罪与诈骗罪的界域——基于司法裁判实务的分析》。而博士生洗稿之事,则是我的拙作被他刊拒稿、正欲转投《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时,发现2020年第3期有《第三方支付环境下侵财犯罪定性研究》一文。既然研究方向相同,我自然而然地拜读了,发现他的文章结构、表述方式和主要观点与刘宪权教授的三篇论文高度雷同:(1)刘宪权:《网络侵财犯罪刑法规制与定性的基本问题》,载《中外法学》2017年第4期;(2)刘宪权:《论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定性》,载《法学评论》2017年第5期;(3)刘宪权、李舒俊:《网络移动支付环境下信用卡诈骗罪定性研究》,载《现代法学》2017年第6期。在这一问题上的核心期刊论文,截止我写作时不过11篇,可以说每一篇我都反复拜读了,所以当读到该博士生的大作时感到分外“熟悉”。您当然可以怀疑我是投稿不成有意报复这位博士生,毕竟这种事在学术圈内屡见不鲜,学术不端的利剑有时已沦为铲除异己的工具,而我又无法自证清白。但我只能说,我问心无愧。我只恨自己浪费了太多时间机会、没有早点投稿这家合适的期刊,并没有对该博士生心怀怨恨。况且,我也说了,该生就读于五院之一,对于法学论文,我相信校方能从学术角度查明事实真相。 而在事实之外,您似乎劝我“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不失为一种为人之道,但学生不能苟同。不瞒您说,我的院长就曾被我院前教师举报论文抄袭,证据不可谓不充分,遗憾的是最终院长安然无恙,教师愤然而去。连指导我写作论文的老师都批评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我并不是一个职业打假人,我只是觉得,既然这是一件错事,那我就有义务指出。事实上每一位从事科研的人都有这个义务。即使退一步,我们走下学术风气的“道德制高点”,您劝我谅人之不易,可是学术不端所针对的哪一个行为不是难人之所难?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总有人为胡作非为者开脱,又朝着仗义执言者倒打一耙。或许我有些冲动,但不冲动那还是年轻人吗?我承认自己有时很冲动,但我绝不鲁莽。我选择遵守规则。您说的制度外的包容、引导,那不是我应该考虑的,而是作者单位需要思考的。您让我包容他们,但我希望您能明白,包不包容不是我能决定的。一者我又不认识他们,二者我也无处罚他们的权力,三者他们是我的学长和前辈,我想学术问题上不需要后辈给前辈上课吧。我所作的只是指出事实,倘若他们受到了处罚,处罚他们的必不是我,甚至也不是学校,而是学术规范。 承蒙先生教诲,不胜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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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远见的板砖 评论了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不收版面费审稿费)

2020-07-16 19:05:1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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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的Timi 评论了 江苏外语教学研究(集刊)

2020-07-16 18:38:17

翻译

528投的 当天晚上就回复配图文字 不计空格字符数7054 纯字数4734 好像就是统一的审稿费 和字数无关 然后按着要求汇款过去了 查重要求20%以下 见刊周期有点长 但是不急 而且问了导师能不能发 所以就汇款过去了 感觉很容易 作为硕士第一篇发出去的文章 还是可以的 不过是集刊 不知道如果是硕士毕业要求发的一篇 能不能算 为了毕业发的要问一下学校噢 我还是研一 无所谓就发了 然后编辑部收到款可能不会回复 可以打电话去咨询 老师挺好的 说明年三四月出刊了会给我寄两本 剩下的就是漫长的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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